影片虽短,但发人深思。我国虽没有像英美法国家那样的陪审团制度,但剧中陪审团的整个讨论过程还是能够给予我很大启发,特别是作为将来可能成为决定他人自由乃至生命的法官队伍中的一员,更应该从中吸取教训。
一、对待证据要有吹毛求疵的态度。任何证据都要经过详实的推敲论证,形成证据链,案中关键证人有被害者楼下的老人以及窗户对面的女子。一个凭借“听觉”,一个凭借“视觉”让众人都坚信是富二代杀死了其父亲,但通过8号陪审员的推敲发现,其实作为上了年纪的老人只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楼上经常有父子争吵声)断定死者就是富二代所杀,窗户对面的女子也是在没有戴眼镜的情况下只是根据模糊的音像而草率断定是富二代所为。他们在作证时也许并未想到,这种“言之凿凿”的证据如果被法官采信将意味着什么,这就告诫法官,在审查证据的时候,要多考虑证据可能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二、要用理性的思维对待案件。每个人的生活经历不同,对同一件事的评价就会存在差别。法官在裁判案件的时候应尽量做到凭借事实与法律判案,不受个人情感左右。剧中十二个人,每个人都从事不同的行业,都有不同的人生经历。刚开始之所以有11个人都判定富二代有罪,很大程度上源于他们的感性认识,他们对证人的话毫无怀疑。当然,还有很大一部分人存在严重的仇富心理,他们认为富二代就是不学无术,特别是在一个父亲坐过牢,继父一夜暴富的家庭长大的孩子更是什么事都可能做的出来。撇开证据不谈,他们内心就已经预存了偏见。作为法官,在认定案件事实时,如果不能坚持理性判断,那么又会造成多少冤假错案。
三、任何一件错案对当事人的打击都是毁灭性的,应避免冤假错案。剧中给我震撼最深的莫过于五号陪审员的一句话:“万分之一的错误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灾难”。一个错案对他人来说可能无所谓,但对当事人来说那将是毁灭性的,即使有遭一日被平反,被冤者回到社会同样会遭到异样的眼光,也会严重消弱司法的公信力,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在《论司法》中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审判则是把水源破坏了。”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作为法律人我们不仅要用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同时也要担起普法的.重担,加大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律素养,让正义以看得见的形式得以实现。
电影《十二公民》改编自美剧《十二怒汉》,借美国的剧本说中国老百姓自己的故事,看完后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深刻。众所周知,中国司法体系与美国完全不同,《十二公民》是对11个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中国人的疑罪从无原则、陪审团制度以及公民的司法意识的科普,而从实质上说就是借西方陪审团制度的壳,表达对中国目前司法意识制度的思考。影片讲的是十二位家长为孩子的期末补考齐聚一堂,组成了模拟西方法庭的陪审团讨论“富二代弑父案”,这些家长来自社会不同阶层,有保安、教授、出租车司机、富商等,在听取学生审理后他们只有达成一致投票才能结束审判,在第一轮投票中就有11人认定富二代有罪,但随着不断的讨论模拟,案件的疑点开始浮出水面,经过不断争执推测,最终一致得出了无罪的结论。
公民是谁?从法律上讲,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公民意识与臣民意识相对应,指一个国家的民众对社会和国家治理的参与意识。电影中的十二公民,不是十二个人,更多的是代表了来自中国不同阶层老百姓。
在对富二代弑父案的讨论中,大多数家长只求迅速得出最终判定,只有作为检察官的八号家长陆刚一致坚持从理性的角度分析和还原案件。最初家长们对于陆刚的异议进行了围攻,“你是不是来挑事儿的?”道出了中国老百姓从骨子里的从众心理与公民意识淡薄。本片中一开场是所有人都认为是“富二代”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其原因除了本案的证人证词以外,更重要的是因为目前中国社会固有的一种思维偏见。说起富二代,人们会不自觉的贴上“不负责任”、“不学无术”、“寻衅滋事”的标签,在这一固有思维模式下正如陆刚所说,连虚拟法庭上的被告人律师都已经在心里认定了自己的当事人是有罪的,那么谁来还原事实的真相?
仇富已经成为了社会的常态,冷漠也成为我们的武装。如果有一天中国司法真的引入了陪审团制度,请问这样的社会环境与公民素质我们拿什么去维持一个客观公平的司法秩序?如何承担起对生命的生杀大权?借用《十二公民》中的一句话,“如果陪审团都交到这样的人手里,那才叫真正的不靠谱。”
偏见是一种无形的暴力,而若是有一天这种暴力成为常态将道德捆绑,甚至操控了司法审判,那么一言杀人就成为了可能。公民在获得权力的同时也应当清楚的意识到自己需要履行义务,不要让暴力成为了一种常态,学会尊重、学会倾听,谨言慎行。
影片中的陆刚是检察官,面对第一轮所有人所认为的有罪投票,陆刚放弃投票背对桌子,当时他在想些什么?面对生命,面对法律所有人的态度让陆刚的背影如此孤独。更为讽刺的是这个看似不合群、无聊、固执的人真实身份其实是一个检察官,“你一旦认定他有罪,他在你心里就死了”,中国只有刑事诉讼中采用了疑罪从无,而疑罪从无和西方的无罪推定原则是不同的,参加投票的家长把这次模拟当做游戏,对于追求真相的陆刚成为了“刺头”。检察官=刺头,这还不够讽刺吗?陆刚的身份设定无异于是中国司法与平民老百姓的一次变相的对话:这关乎人命的事儿难道都只是法官、检察官、警察的责任吗?本片间接描述了一个社会现象,那就是除了陆刚这样从事法律职业的人以外,没有多少人会有那个法律知识和追求真相的勇气,那么,如果连司法人员也和大众一样选择沉默呢?
近年来许多旧案重提,呼格吉勒图冤杀案,张辉、张高平叔侄冤案的重审、平反。从某种意义上正是司法界的自我审视和变革,陆刚的问话言犹在耳:“你们为什么把孩子送到政法大学来读书?你们的态度或许就是将来他们面对法律的态度。”作为一名法学院学生,曾经我们都是抱着满腔热血,当老师问,你们为什么选择法律?我们都有着基于正义公平的回答,可是四年过去了,自己越来越对这个职业产生怀疑,这个世界没有完美的制度,因为制度是人设的。所以无论是哪一种制度脱离了追求公平、正义的心,冤假错案随时可能发生。影片的结尾,所有家长都摒除了偏见将这个案件判为无罪,这部电影给我们展示了一种希望,正如这个世界有光明的地方就一定会有黑暗,就算是知道追求真相的路是无休止的,我们依然要坚持。
随着时代的演变,司法制度和体系也在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时事,政府信息公开也越来越普遍,那么我们每个公民都应当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在享受司法所带来的权利的同时,履行责任义务更加理智,客观的监督司法公平维护司法正义。在维护法律公平与正义的路上,请不要让陆刚这样有责任心和正义感的人感到孤独。
片子看了有段时间,因为怀着对话剧界这些国宝级老演员完美演绎与剧本内涵敬意,前前后后思考很多天之后才码了这篇文字,感觉是上半年看得最赞的电影。《十二公民》改编自美剧《十二怒汉》,看似致敬,说的却完全是中国老百姓自己的故事,众所周知,中国司法体系与西方完全不同,没有陪审团制度,对疑罪从无的原则的推行与贯彻也非常的不彻底。我承认我一开始片场的时候还带着怀疑的态度,总觉得一个虚拟法庭在中国无法达到很好的表达。然而看后却发现的探讨的角度与其说是陪审团制度不如说是对这十一个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中国人的一次疑罪从无原则、以及公民司法意识的科普;而从实质上说就是借了一个西方陪审的壳,表达的还是对中国社会现象某一个层面的思考:
公民是谁?
十二公民:不是十二个人、也不是十二老百姓。而是十二个公民。
公民指具有某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公民意识与臣民意识等相对,指一个国家的民众对社会和国家治理的参与意识。
8号陪审员的一个异议引来一群人的围攻,一句“你是不是挑事儿”道出了中国老百姓的从骨子里的从众心理与公民意识淡薄。有评论谓之中国版的人物怎么看上去如此猥琐?稍有不对就是一群人打嘴仗的闹市,整个过程显得杂乱而无序,哄哄的完全不是该有的讨论模式。
然何冰的一个采访回答很是精准:“你不觉得我们的谈话就是这样的吗?我一开始有过微博微信,但后来我自己又把它删掉了。你发现没,现在中国人不在一起不太好好说话,就一个问题很难心平气和的谈20句以上,很快就变成人身攻击了,脏话连篇。所以这个电影在中国是很有意义的,就有话好好说。”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不能有话好好说?
公民意识的淡薄是其一,深层次的是中国人的“话语权”曾经在一段时间内缺失过,而这种缺失造成的现象是当“话语权”再次抛给你的时候你不会说话了,也不懂得如何尊重和倾听别人的说话。片子中的人物来自于社会各个阶层,有的长期被漠视;有的一直被偏见和仇视;有的一味和稀泥失去了原则底线。一张桌子十二个中国人,展现的确是中国社会的众生相。
可以说本片产生源于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一开场案件背景是“富二代杀亲身父亲”除了8号所有人都认为被告人有罪。而除了这个案件本身的两个证人的证词以外更重要的是因为目前中国社会固有的一种思维偏见。说起富二代,人们会不自觉的贴上“不负责任”、“寻衅滋事”、“跋扈”、“不学无术”等标签。在这一固有的思维模式下正如8号陪审员吐槽的一样,连虚拟法庭上的被告人律师都已经在心里认定了自己的当事人是有罪的。那么谁还来还原一个事实真相?
在影片中对其它社会偏见也通过各个层面呈现出来:比如人们普遍的仇富心理;比如4号房地产商控诉人们一看见年轻女孩从豪车上下来就认定人家傍大款,以及否定优秀青年女性追求幸福的权利;再比如10号陪审团的那个假设“在一辆公共汽车上,全车都是教授、大学生,只有一个人是外地的打工者,发生了偷窃事件,很多人会毫不怀疑地认为小偷是那个没文化的外地人。”
我不由想起,此前吴镇宇儿子费曼受伤事件闹得轰轰烈烈,网友们先是组团喷陆毅、后又围攻曹格,在完全没弄钱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以各种猜测与道德捆绑表明立场,发泄与暴力充斥。
不禁想问我们对于人最起码的尊重在哪里?
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明辨是非,不人云亦云的底线又在哪里?
如果中国司法真的有一天引入了陪审团制度。请问这样的社会环境与公民素质意识我们拿什么去维持一个客观公正的司法秩序?如何承担起对一个生命的生杀大权?
借用《十二公民》中的一句台词就是:如果陪审团都交到这样的人手里,那才叫真正的不靠谱。
偏见是一种无形的暴力,而若是有一天这种暴力成为一个常态将道德捆绑,甚至操控了司法审判,那么一言杀人就真的成为可能。公民在获得权利的同时也要清楚的意识到自己需要履行的义务,不要让暴力成为一种常态,学会尊重、学会倾听,警言慎行从自己做起。
请不要让陆刚这样的人感到孤独
陆刚在放弃投票背对桌子时那个深沉的表情我至今难忘,小时候看《柯南》记住了一句名言:真相永远只有一个。面对法律、面对生命本应该是所有人保有的态度,却让8号陪审员的背影那么孤独?
而更为讽刺的是,这个看似“无聊”的执着与固执的人真实身份是一个检察官。“你一旦决定他有罪,他在你心里就死了。”中国社会对于无罪推定原则是很淡薄的,这只是一次模拟一场游戏有什么关系?这好像已经成为了社会大众的一个常态,而追寻真相的较真然而成为了“刺头”。检察官=刺头,还不够讽刺吗?有些人对陪审团制度中8号的检察官身份吐槽,而我却把这当作是一次中国司法与平民老百姓的变相对话:
这关乎人命的事儿难道都是法官、检察官、警察的责任吗?本片其实间接描述了一个社会现象,那就是除了8号这样从事法律工作职业人以外,没有多少人会有那个法律知识和对真相求真的勇气敢于对其他11个人提出质疑。那么,另一个问题出现了如果这其中某一个或者某一些司法人员也和大众一样选择沉默呢?
如果你关注过一点点社会信息就会发现,近年来很多旧案被重审。而呼格吉勒图冤杀案,张辉、张高平叔侄冤案等案件的重审,平反。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一次司法界的自我审视与变革。中国司法体系构建由三方面组成:警察局→检察院→法院。过去对于案件审理只重结果,讲就三方配合动不动就令军令状说xx天之内破案。这种高调而可笑的喊话却在当时成为一种常态,这种观念上的错误直接导致了检察院就好像成为一个盖章工具。
然而随着时代的演变司法制度与体系也在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时事,而政府信息公开也越来越普遍。那么,我们每个公民是不是该好好提升下自身的法律意识与素质,在享受司法所带来的权利的同时,也旅行责任和义务更理智、客观的监督司法公平、维护司法正义。
8号陪审员身嘶力竭的问话犹言在耳:你们为什么把孩子送到政法大学来读书?你们的态度或许就是将来他们面对法律的态度。
我曾经听过一个大四法学系朋友的怨念:她说大一进学校的时候抱着一腔热血,当老师问:你们为什么学法律?几乎所有的同学都齐声高喊:为了公平、为了正义。可是四年过去了,自己越来越对这个职业产生怀疑。在听到某位教授说自己如何炫耀帮助一富豪xxx缓刑的案例时感到愤怒;在看见业界同行某些丑陋行为和沉默时候的愤慨;然而最为懊恼的是自己的无能为力,感觉自己被现实压得有点喘不过气。
何冰在一段采访中这样说:“大家好好坐这儿聊都是无限接近,都不可能真正公平。公平、公正这事儿是人的一个呼唤、一个期望,就不存在这东西。但人活着必须得奔这儿去吧。”
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完美的制度,因为制造制度的是人。所以无论是那一种制度一旦脱离了追求公平、公正的民与心,冤假错案都会在一念之间产生。然而,黑夜给了我们黑色的眼睛,我们却用它寻找光明。正如影片最后,保安与小摊贩的和解,3号陪审员终于面对了错误举起了手,最终所有人都摒除了偏见将这个案件判定无罪。这部电影正在用一种视角给我展示了一种希望,正如这个世界有光明的地方就一定会有黑暗,就算知道这样的追求是无休无止的,我们依然要选择勿忘初心。
而在维护法律公平公正的道路上,请不要让陆刚这样的有责任和正义感的人感到孤独。
第一次听到老师介绍这部电影时不以为意,但是随着何冰老师的出场以及电影剧情的不断发展,全班同学都在专注于享受电影本身,这真是一次难忘的体验,所以我想要写下观影感受来表达我从这部电影中得到的感悟。
据资料得知,这部电影本身是由一部影史经典作品——《十二怒汉》改编而来,但是它并不是直接照搬故事,汉化台词,而是将原本的十二个主人公,加入了因为我们中国独有文化土壤和社会现状而产生的不同社会履历以及性格。电影的名字是十二公民,而看完电影后也能发现,这可以说是一部群像剧,尽管何冰扮演的8号检察官是故事的引出者和主人公,但是在观看整个影片的过程中,我们能因他们每个人对证人或证物的不同看法从而知晓各自的故事。在这十二个陪审团成员中,身份与性格各异,来自不同的阶层,这之中有出租车司机、医生、退休老汉、房地产商人等等,不难看出,正是因为这种身份阶级间的差异从而导致了他们对于相同案件的不同看法,而通过这些看法,我们也能发现其中隐含着我们现行社会的一些问题,这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一部关于辩护是否有罪的侦探型电影,而是真实地刻画了我们的社会面貌与人间百态。
这部影片的核心就是富二代弑父案,直至影片的结尾,我们也不能断定案情的真相,因此,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不同的看法。让我们来看看剧中不同人物对于案情的看法,首先是诸多网民。网民们的看法是一致的,那就是男孩有罪。也许按我们观看者的视角来说,这些网民简直是出离愚蠢,并不知道详实证据也没有分析就妄加定罪,但是,也许每个人都能意识到这个问题,然而当这种事件真实发生时,我们当中的很多人也会被大众的风潮带偏。三人成虎事多有。
再从网民的心态上分析,一般来说,我认为那些觉得有罪的网友有以下几种心理。首先就是没有完全去了解事情全貌而根据媒体提炼出来的结果做出判断的人,其实这样的人应该是最多的,但是从情理上也很能让人理解,这不是一出简单的杀人案件,这是富二代杀父案,有两个关键词,一是富二代,二是杀父。当这部分人或是根据社交媒体或是从他人口中听来消息后,如果是一般的案子也许并不是这样的结果,但是我们中国社会的传统伦理土壤,使得杀父这个禁忌触犯了很多人的心里底线,使他们将自己代入,试想,假如自己的儿子也这么不孝该怎么办,这种代入感混合着一种义愤填膺的正义感使得这桩案子在他们心中已经有了结果,那个男孩就好像是殉道的耶稣一样,无论他杀还是没杀,正义还是邪恶,他都必须以死来恢复这些人中的“心里创伤”,正是如此,当检察院宣布暂缓案子处理后网民们的争议才这么大,“魔女”必杀之以正人心。
其次,这一部分网民很可能是本着看热闹,看杀头而来的。纵观近年来争议案件中的网民态度,很多人都有相当的戾气,这部分戾气可能来源于工作的不顺心,学习的不顺利等等。举个例子,当人贩子是否死刑被热烈讨论时,我是支持死刑的,但我发现有一批网友,他们不单单支持死刑,而且还讨论起了死刑的执行方法,什么杀千刀,枭首,凌迟甚至将家属下狱,他们已经不仅仅是在讨论这个案子了,其实人贩子死不死都对他们来说不重要毕竟没有利害关系,但是这可以满足他们的戾气,嗜血的欲望。工作中被上司骂了,在现实里无法反驳,便想找一个有罪之人来替代那个老板的位置,期望着以这种方式“主持公道”。而影片中这份人血馒头,他们也不会错过。
讨论完网友的心理,我还想再追究一下大学里的辩方律师。8号在剧中说过,那些辩护律师根本就没有尽心尽责的为被告辩护,假如我是被告我一定当场要求更换律师,也许在其他人眼中没有什么,但是对于我来说,当审判锤落下时,可能我的青春年华,甚至我的一生就如此度过了(此处可接肖申克的救赎),所以那些准备考试的学生尽管是在模拟法庭,这样的行为也是相当的不称职的。但是我还想说的是,从心理上分析,这也不一定怪她们。自古以来,我们的文化传统讲究的就是邪不胜正,因此我们的戏中剧中也就基本是正义战胜邪恶,可是仔细一想,我们的人物塑造其实先天就有很大的缺点,就吹毛求疵的以传统剧目,铡美案说起,在剧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包拯是在主持正义,最后砍下了潘美的头,可是事情总有万一啊,你心中的万一也许就是别人心中的一万,圣旨未到,包拯便动手,在古代,这很显然就是藐视法律条文而只遵循自己想看到的,自己所相信的正义的例子。铡美案,这样黑白分明的只是个例,更多的是黑白难以真正判断,处于一个灰色地带中,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古代的法官往往是听信所谓正义的一面之词,千百年来,不知有多少冤魂屈死(此次可看何冰主演的大宋提刑官),将它代入到现代,那个辩护律师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从根本角度上讲,还是不同的文化土壤造成的,我国观念与外国最大的不同就是外国更重视程序正义而我们重视结果正义。诚然,都是从正义的角度,利他的角度出发,都是人生境界中的第三境界,可是没有程序保护的结果真的是对的吗?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美国发生了一起惊天大案,汤普森杀妻案,这个案子在美国的影响力是相当大的,因为它和电影中的案件一样有非同寻常的社会因素,汤普森是一名黑人,对于很多有种族歧视的人来说,这是罪名,他是橄榄球运动明星但没有文化,有暴力和酗酒前科,如果按剧中网民的角度,他的作案动机和个人经历都会让他最后被证明为凶手。事实上,哪怕他的辩护团队也有这种怀疑,但是他们没有将这种怀疑表现出来,因为既然接受了这份职责,也就必须尽最大努力为他辩护,在未定罪之前,他永远只是嫌疑人。最后,汤普森因为律师团的出色发挥沉冤昭雪。但在影片中,妨碍大学生为富二代辩护的仅仅是能力问题吗,我相信这不是全部原因,更多的可能还是她在潜意识中觉得富二代杀人了,我为他辩护我违反了内心的良知,我不能这么做,这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我不认为这种理念一定是错的,相反,它代表了我们心中的仁与义,可惜的是,在现代司法面前,我们必须抛弃掉这一切,以最冷酷,尽职的面貌出现在法庭上,这是作为一名司法系大学生的基本意识,影片很好地暴露出来了这种不足。
谈完了司法角度上的核心问题,接下来就是剧中的社会问题。十二位陪审员,他们对于这个案件的判决态度有根本上的不同。第一种,以检察官,商人和医生为代表,尽管商人一直反对检察官的观点,可是他的每一项反驳都是有理有据的,不掺杂个人意见的,就如最后他对司机说的话一样,向真理低头是一种幸福。第二种,以老北京和司机为代表,这两个人一直是非常坚决的反对派而且经常以在我们眼中无理取闹和蛮横的态度对待法庭,直到剧情的末尾我们才发现,出租车司机反对的根本原因在于这使他联想到了自己的儿子,结合上文第一种网民的心态,不管真相如何,他就是要反对,抛开他儿子的事情在后面提,这本身是一种扰乱司法制度的体现,因为个人的私情,真到法庭上,有可能一个鲜活的生命因此陨落,这也反映出来了当今社会部分人的道德修养问题,我们还处于小康社会,没有完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工作,因此还有很大的一部分漏洞,正是因为这种人的存在,国家间的差异,我们不能完全的吸取西方陪审团制度,而是根据国情变通。最后一种人,就像二号和十二号一样,他们是法庭上的墙头草,并非贬义,而是哪边得势支持哪边,这本质上是传统文化中中庸思想的体现,两边都不得罪,在每个人的身上其实都或多或少的有类似的表现存在,仔细一想,其实这样的人也最好不要出现在陪审团上。陪审团需要的是什么,是真正对于案件有价值的思考,敏锐的判断,假如每个人都是这般好谋少断,那么辩护律师说完时支持辩护律师,原告说完支持原告,如果不能坚持自己的立场,案情永远也不会有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