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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总结(二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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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总结一

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为目标,以选树典型、正面引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为重点,力争在交通不文明行为治理、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治理、网上不文明行为治理、食品行业诚信经营、窗口行业服务质量提升五个方面取得新成效,巩固街道“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确保我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治理

对公共场所随意丢弃垃圾、随地吐痰等现象进行治理,增强市民自觉保护环境卫生的意识。

对社区居民房前屋后随意丢弃垃圾问题,发挥小区物业、环卫、居委会、楼栋长、单元长作用,形成物业环卫劝导与监管,居委会总体协调,楼栋长、单元长逐户宣传,遏制随意丢弃垃圾的现象。组织志愿者对随意丢弃垃圾行为进行巡查、监督、劝导。

责任部门:城管办、社区建设办、各社区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责任部门和社区要将文明素质提升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结合五个项目20xx年工程进展情况,制定20xx年工作方案、运行大表及长效管理办法。每月25日前向街道党群办报送月度工作总结及图片。

2.建立机制,定期考核。党群办要对每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每季度向区委宣传部汇报。

3.重在基层,全民参与。广泛开展主题突出、参与面广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市民、外来务工人员争做文明市民、争当道德模范。

4.强化宣传,全面报道。启动“做文明有礼的人”主题教育宣讲活动,力求覆盖到街道市民及外来务工、经商人员。

乡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总结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明确我区“十四五”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分工和保障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xx―2035年)的通知》(国发〔20xx〕9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新政发〔20xx〕26号),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十三五”时期,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地(州、市)始终坚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突出抓好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四类人群”科学素质提升,积极实施“十项工程”,持续推动我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党的领导、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社会协同、开放合作”建设模式基本形成,“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20xx年第十一次中国公民科学素质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新疆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7.52%,超过了“十三五”6.08%-6.97%的发展目标预测区间,比20xx年的3.97%提高了3.55个百分点,我区公民科学素质水平进入稳步发展阶段。具体来看,乌鲁木齐(10.9%)的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已超过全国(10.56%)总体水平,进入快速提升阶段;克拉玛依市(9.8%)、昌吉州(9.3%)、吐鲁番市(8.2%)、哈密市(8.1%)的公民科学素质水平超过新疆总体水平;博州(7.4%)、巴州(7.0%)、阿克苏地区(6.9%)、伊犁州(6.8%)、塔城地区(6.7%)、阿勒泰地区(6.5%)、克州(5.4%)、和田地区(5.1%)、喀什地区(5.1%)的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均超过5%。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和开放合作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我区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2%,南北疆公民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特别是南疆各地州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得到较大提升,“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科普高质量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科普有效供给显著增强,科普“去极端化”成效明显,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实施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坚持立德树人,把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全过程,融入中小学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鼓励中小学开展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主题活动。各地科技部门、科协和教育部门每年联合开展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进校园活动不少于2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前沿科技体验基地。

2.实施馆校合作行动。引导中小学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场所广泛开展科学营、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明天小小科学家等科技教育活动。开发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所属优质科技教育资源开展青少年前沿科技夏(冬)令营、一日营、周末营、科学调查体验、高校科学营等科技教育活动。中小学校每学期联合各类场馆、高校等开展科普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举办科普讲座不少于1次,有条件的学校每年举办校园科学节,参与科普活动的在校学生达到90%以上。每两年命名不少于20所自治区青少年科技活动特色学校,每五年在全区科技馆挂牌成立一批“新疆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

3.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每年从自治区青少年科技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大赛等赛事选拔100名左右品学兼优的中学生走进大学,在学科领域专家、教授指导下参加科学研究、学术研讨和科研实践,感受名师魅力,体验科研过程,激发科学兴趣,提高创新能力,树立科学志向。建立高校与中学联合发现和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的有效模式。开展英才计划、少年科学院、青少年科学俱乐部等工作,自治区建成1个高标准青少年科学俱乐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学校等建立一批少年科学院、青少年科学俱乐部。

4.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加快推进“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重点加强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实施“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振兴行动计划”,打造更多学科高地。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国家级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建设,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竞赛,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完善科教融合和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提升研究生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加强职业教育、科学教育和技能培训。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自治区科协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广电局,自治区团委、妇联,中科院新疆分院,自治区气象局、地震局,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二)农牧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5.实施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计划。面向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新需求,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大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把科学精神和科技知识课程纳入自治区现代农牧民培训计划,每年培训不少于2万人次。开发适用于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站点培训的科学精神和科技知识教学课件,在每期集中学习中安排不少于1课时课程,每年覆盖100万人次。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创建一批实习实训、创业孵化基地。发挥农技协组织和“科技小院”作用,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和骨干为重点,每年组织培训不少于500场次,培训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经营者不少于500人次。开展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等农村电商普及培训,“十四五”期间培训5000人以上。开展乡土人才示范培训,发展一批“土专家”“田秀才”。发挥手机“新农具”科普效用开展农牧民技能培训。探索开展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建立符合高素质农民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和评定办法,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现代农民,为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结合实际开展农牧民高级技师认定工作,“十四五”期间认定农牧民高级技师100名以上。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提高农村妇女职业技能,普及身心健康、应急避险等知识,提高农村妇女素质。

6.实施科技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建立社会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激励机制,每年选派不少于1000名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人才下乡服务,投入乡村文明建设。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十四五”末全区科技特派员培训达5000人次。组建100个“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持续推动“科创中国@新疆”建设,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找准技术难点,开展“揭榜挂帅”、重点攻关。加强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每年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2.5万人次。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素质提升培训,每年重点培训各类农业科技人员400人。加强乡村文化旅游人才队伍,深入开展“文化润疆”工程,选派具有相应素质、专业要求的文化工作者和专家组下乡服务指导。引导社会科普资源向南疆四地州和脱贫县倾斜,开展兴边富民行动、科普边疆行活动,推动科技援疆。

7.培养农村创业创新人才。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快建设农村创业创新孵化基地,搭建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平台,评选推出一批农村“双创”带头人。加强农业企业科技人才培养,组织农业领域科技型企业参加新疆创新创业大赛。实施农民创业创新行动,提高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孵化带动作用,面向返乡农民工等开展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业孵化,营造社会化、专业化、便捷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依托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平台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十四五”期间选拔培养高层次农业科技创新人才50名左右,培育创新团队20个。

8.广泛开展农村科普活动。引导社会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农村科普,进一步发挥农村科普教育基地、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村中学科技馆、科学工作室等科普阵地科普功能和作用。开展农村优秀科普文化艺术作品创作、征集活动,开发创作通俗易懂、接地气的科普动漫、挂图、“口袋书”,丰富农村科普内容供给。在《科学与生活》《知识-力量》中增加“五大人群”精准科普内容。开展“1+1”科教帮扶活动,组织自治区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示范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子,每年结对子青少年不少于1万人次。每年组织100名农村学生参加“高校科学营”活动。

牵头单位:自治区科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委(宗教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广电局、体育局、林草局、乡村振兴局,新疆农科院、社科院,自治区妇联、社科联,自治区气象局、地震局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9.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等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开展“劳动创造幸福”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文化润疆·进千企到万家”主题活动,组织“永远跟党走”“展技能、亮初心”等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夯实产业工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思想基础。

10.加强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五年规划(20xx-2025年)》,坚持创新核心地位,充分发挥职工首创精神,提升职工创新能力,深入开展职工创新活动。发挥“科创中国”新疆平台服务作用,探索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双促进路径。建设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协作、技术发明,注重培养创建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加大自治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力度,到“十四五”末,自治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达到800家。支持一批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联合高校、职业院校和专业科研机构共建实验实训平台。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示范引领作用,对具备较高职业技能和自主创新意愿人员特别是企业拔尖技能人才,开展岗位创新创效培训,鼓励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方法大赛、企业“创新达人”评选,积极参与中国创新方法大赛、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等创新活动,以赛代训提升技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鼓励建设互联网培训平台。

11.推动进城务工人员素质提升。持续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全面提升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实施“求学圆梦行动”,“十四五”期间每年帮助3000名左右农民工和一线职工提升学历水平。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托幼、安保、电商、汽修、电工、妇女手工等就业技能培训。开展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宣教活动,引导进城务工人员爱岗敬业,追求精益求精。加大面向进城务工人员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力度。

牵头单位: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自治区广电局,自治区团委、妇联、科协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2.提升老年人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融入智慧社会需求和困难开发科普音视频资源。依托老年大学、老年科技大学、社区科普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聚焦出行、就医、消费、办事、文娱等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开展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使用培训,帮助老年人更好适应智能技术、享受信息化发展成果。把“科普中国”嵌入街道、社区各类综合服务平台,联接到自治区主流媒体及所属新媒体平台。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宣传阵地开辟老年人健康科普专栏,丰富老年人健康科普传播渠道和内容。在农村幸福大院院长、养老院院长培训中增加卫生、保健相关科普知识。

13.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扶持发展好老年大学协会、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老教授协会等组织,建立完善老年人科普专家库,动员组织退休教师、医生、科技人员、文化工作者开展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活动,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健身运动、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鼓励支持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红色文化、科学家精神、口述历史、非物质文化遗产、工匠精神等传统文化的发扬和传承。“十四五”末基本实现老年科技大学、老年志愿者队伍、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在地(州、市)一级全覆盖,每年举办“科学大讲堂”活动200场次以上。

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应急管理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电局、体育局,自治区科协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4.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找准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前沿科技知识和科技发展趋势等学习,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强化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深入贯彻落实“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协同推动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意识和能力。

15.强化科学教育培训。把科学素质课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体系,加强面向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养培训。把“科普中国”优质资源纳入新疆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公务员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将全民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列入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测查内容。在干部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

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党校(自治区行政学院),自治区科协,中科院新疆分院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6.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逐步推动科普工作实绩列入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把科普工作纳入科技创新基地考核。鼓励、支持国家和自治区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开展科普工作。加快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开发转化,建立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结合机制,推动学术资源科普化。用好援疆机制对接优质科普资源。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融合发展,探索“产业+科普”模式。

17.发挥科技资源科普功能。支持和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学会(协会、研究会)聚焦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聚焦自治区重点产业关键技术和创新成果开发科普资源,开展科普工作。拓展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和“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创新高地植入科普元素。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实地参观学习。推动成立新疆科普共享联盟,鼓励有条件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等高端科技资源面向社会开展科普活动,每年组织50名科学爱好者、拔尖青少年走进重点实验室。建设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推动“科创中国@新疆”创新成果科普化。

18.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十四五”期间力争建设新疆科学家精神馆,展示科技界优秀典型、生动实践和成就经验。鼓励、支持各地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广泛宣传全国创新争先奖、中国青年科技奖、青年女科学家奖、求是杰出青年成果转化奖、新疆科普奖、新疆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和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号召和激励更多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普。“十四五”期间评选表彰新疆科普奖60个、新疆青年科技奖40个、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100名。通过能力培训、榜样示范等提升科技人员科普能力。探索创办“天山科技论坛”,打造领导干部与科技工作者交流平台。

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社科院,自治区妇联、科协、社科联,中科院新疆分院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19.大力支持科普创作。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重点工作,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题材,大力支持开展科普创作,大力宣传、推广优秀科普作品。加大对数字图书、动漫、短视频、游戏类优秀原创科普作品扶持和奖励力度。支持单位、社会机构、个人汲取中华文化积淀,开发贴近新疆实际、贴近群众生活的网络科普资源。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事件、科技领域开展科学解读,诠释科技问题和科技现象,挖掘背后的科学人文价值,融入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支持科幻产业发展,整合力量探索打造新疆首个科幻主题公园。

20.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推动自治区主流媒体及所属新媒体平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相关单位官方网站以开辟专栏、链接网址等方式传播“科普中国”资源。增加主流媒体公益性科普宣传内容,增加科普公益广告。促进媒体与科技界沟通合作,开展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增强科学传播专业性和权威性。开通“新疆科协学习强国号”,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拓展新疆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科普功能。加大融媒体中心、远程教育网、校园班班通等渠道科普传播力度。借鉴先进省市经验,适时开发融合“科普新疆”“科创新疆”“智汇新疆”“科协融媒体”“科技工作者之家”五大功能的“新疆科普云”平台。用足用好科普电子大屏、科普e站传播科普资源。持续发展壮大“科普中国”信息员队伍。

21.推进智慧科普建设。发展基于互联网的科普资源创造和传播渠道,推进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使公众在智慧体验中感受科技魅力。推动建设新疆科技馆数字馆,在科技馆展教中采用更多数字技术。整合各层级科技馆信息资源,探索各层级科技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同应用,构建数字化网络科普格局。推动科普元素作为“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内容和构成部分。

牵头部门:自治区科协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委(宗教事务局)、民政厅、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广电局,自治区科协、社科联

(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2.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把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地发展规划,保障公益性科普基础设施和运行经费相关支出。继续推行科技馆登记注册制度和年报制度。继续推进符合条件的科技馆免费开放,地方财政部门对科技馆免费开放提供经费配套保障。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支持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建设科普馆,在新建及现有基础服务中心拓展科普功能,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科普设施。

23.加强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促进全区实体科技馆合理均衡分布,推动资源共建共享,提升科技馆覆盖率和利用率。“十四五”期间推动全区地(州、市)级科技馆覆盖率达到50%以上。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县域科技馆。“十四五”期间全区实体科技馆接待观众500万人次以上。推动新疆科技馆、乌鲁木齐市科技馆一体多元合作发展。统筹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县域巡展全覆盖,南疆四地州乡村振兴26个巩固提升县至少各有1所农村中学科技馆。推动把实体科技馆建设成为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前沿科技体验基地、公共安全健康教育基地和科学教育资源汇集平台。打造数字科技馆。支持基层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共享。

24.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开展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建立完善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十四五”期间培育200个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有条件的以院士、知名科学家命名扩大影响力。命名20个青少年科普研学基地,开发科普研学课程,打造特色科普研学线路。开展应急消防科普基地命名评选工作。成立科技文化场馆联合体,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青少年宫等公共设施开展联合科普行动。引导和促进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机场、车站、服务区、电影院等公共场所拓展科普服务功能。鼓励建设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

牵头部门:自治区科技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体育局、统计局、林草局,自治区科协,自治区气象局、地震局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25.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构建以自治区统筹政策和机制、地(州、市)构建资源集散中心、县(市、区)组织落实的长效机制,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推动有条件的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开展全域科普行动。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持续推进科技志愿服务“智惠行动”,不断壮大科技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力争“十四五”末全疆注册科技志愿者突破5万人,科技志愿服务组织超过2500个。推动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科技志愿服务模式。加强科普智库建设,加大科普理论、政策、创作和效果评估研究。

26.建立应急科普协同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科普协同机制,纳入本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组建应急科普专家队伍,储备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实现突发事件状态下统筹力量直达群众开展应急科普。完善应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安全科普馆、气象科普馆等应急科普宣教场馆,在科技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开辟应急科普宣教专区。常态化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开展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人员、媒体人员应急科普能力培训。利用防灾减灾日、气象日、消防日、安全生产月等节点开展技能培训、案例解读、应急演练等应急科普活动。

27.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科普人才培养,优化科普人才结构,建立完善科普人才激励机制。落实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把科普人才发展纳入各类人才发展规划。加强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科普研究等领域科普人才培训。加大科学教师、科技志愿者等培训和研修力度。支持和鼓励高校、行业组织等举办科普人才论坛、研讨会、交流会。建立自治区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完善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科技辅导员培训体系,编制科学教育培训大纲和教材,每年培训1000名科技辅导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28.加强科普“去极端化”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讲好科学故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提高公众科学认知能力,提升抵制和反对极端化的自觉。编制科普“去极端化”工作大纲,开展科普“去极端化”工作试点,加强科普“去极端化”工作顶层设计。“十四五”期间开展科普“去极端化”专题培训1000人次。利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科技之冬、双创活动周、爱国卫生运动、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科学的认知,培育理性思维,抵御伪科学、极端思想等不良文化侵蚀,营造科普“去极端化”浓厚氛围。每年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500场次以上,“科技活动周”活动100场次以上,“科技之冬”活动1万场次以上。

29.推进南疆基层科普行动。推动“科技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实施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组织科技工作者下沉南疆四地州开展科技服务、技能培训、科普活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向南疆四地州倾斜力度。继续加大科协系统结对帮扶南疆四地州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稳固合力。加大南疆农村“科技小院”建设力度,推动实现零距离科技对接、零时差指导解决、零门槛普惠服务、零费用培训推广。在南疆四地州建成100所“乡村青少年科学工作站”。组织新疆老科协“科学大讲堂”讲师团开展百场科普宣讲活动。继续开展“我和妈妈学科学”等系列科普活动。

牵头部门:自治区科协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电局、林草局,自治区社科联,中科院新疆分院,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五)科学素质开放交流与合作工程

30.加大科学素质交流合作力度。利用区位优势,聚焦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科技、教育交流与合作,架起交融互鉴的民心之桥。鼓励和支持高校与科研机构科研人员更广泛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与沿线国家高校、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实验室,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研究团队。用好丝绸之路国际产学研用平台,鼓励新疆高校和各类科研机构联合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技术攻关、人才培养等工作。借助中国—亚欧博览会等国际交流平台,探索建立与中亚国家民间科技交流合作渠道,探索青少年科技教育、科学传播人才培养等领域交流合作。

牵头单位:自治区科协

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广电局,新疆社科院,自治区团委、妇联、科协、社科联,中科院新疆分院

(一)组织保障

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完善落实科学素质建设协调机制。把公民科学素质发展目标纳入自治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自治区科技厅牵头)。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实施的督促检查(自治区科协牵头)。各级政府负责领导本地实施工作,推动将有关任务纳入本地区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各级人民政府牵头)。各地科协统筹协调实施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会同各相关部门全面推进本地区科学素质建设(各地(州、市)科协牵头)。

(二)机制保障

完善表彰奖励机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自治区科协牵头)。健全完善科普工作评估制度,配合国家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自治区科协牵头)。完善科普法律法规体系,根据国家科普相关法律体系建设,适时推动修订科普条例(自治区科技厅牵头)。完善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条件,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开展科学素质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自治区科协牵头)。将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十四五”人才发展总体规划,健全培育、使用、激励等制度机制(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

(三)条件保障

强化标准建设,分级分类落实科普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治区科协牵头)。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自治区科协牵头,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社科联配合)。各级政府按规定安排经费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各级人民政府牵头)。争取中国科协和援疆省市支持和帮助(自治区科协牵头)。大力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科学素质建设投入资金(自治区科协牵头)。

乡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总结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xx—20xx—20xx年)的通知》(国发〔20xx〕7号)和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33号)精神,努力提高我县公民的科学素质,实现建设创新型郫县的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到20xx年,全县党政领导重视、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组织网络、阵地设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的能力不断完善和增强;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公民提高自身素质的机会和途径明显增多,全县公民科学素质有所提高。到20xx年,全县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网络、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提高。

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明确的四大主要行动、四大基础工程和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等工作要求,主要开展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团县委。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科协、县妇联、县科技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文广局、县环保局。

工作内容:以普及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实践能力为重点,组织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科学教育体系,提高科学教育水平。加强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科学教育实验室、中小学图书室。发展针对农村校外未成年人的非正规教育。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里生理健康、安全防范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发挥未成年人在家庭和社区科普宣传中对成年人的独特影响作用。组织科技工作者与未成年人开展面对面的科普活动。提高母亲的科学素质,重视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县农发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科协、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文广局、县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县环保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工作内容:以促进农村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民致富能力为重点,组织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开展有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大力支持农技协等专合组织及科普示范基地开展科技教育;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推广科普站、栏、员建设;开展富有特色的重点科普宣传活动;在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广播站、图书室、中小学校、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等基层公共设施建设中增加和完善科普信息和传播功能;建立和完善农村科普示范体系,重视农民群体中女性劳动者科学素养的提高,开展适合女性农业劳动者特点的科普活动。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总工会、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人事局、县文广局、县环保局。

工作内容:以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组织实施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开展“科教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将城市社区科普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和发展总体规划,通过设立社区科普活动场所,举办科普讲座、展览、培训、竞赛等多种活动,满足社区居民的科普需求。在企业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技能培训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鼓励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活动。加强对城镇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就业能力、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

责任单位:县科协、县科技局。

工作内容:以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为重点,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领导干部、公务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必备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及题库中列入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适时举办科普讲座、科普报告会等活动,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及发展趋势,积极组织公务员参加各种社会科普活动。

(五)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科协、县科技局。

工作内容:加强科学教育师资力量,促进科技界与教育界的合作,动员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作为科学教育的“志愿者”积极参加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行动中去,积极发展专业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加强科学教育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牵头部门:县科协、县科技局。

责任部门:县文广局、县教育局、县农发局。

工作内容:有效整合现有科普资源,充分发挥县内科技类展馆、图书馆等的科技教育功能,探索各类科普资源有效服务公众的模式,拓宽公共科普资源的传播渠道,扩大科普信息资源的共享范围。发挥互联网科普传播优势作用,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受众面广的优势,加大科技知识的宣传。

(七)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科协、县文广局、县科技局、新《郫县》内刊社、县电视台、县信息化办。

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增加电视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新郫县内刊科技专栏的数量和版面、各类科技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建设好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专栏,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的新技术和新形式;开辟电视、广播和报刊科技专栏,建立与市场、公众需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八)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牵头单位:县科协、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规划局、县城管局、县国土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农发局、县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县环保局。

工作内容: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公众利用科普设施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需求。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具有本单位特色的专题科技场馆,积极发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在城乡社区建设和完善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远程科普教育终端等基层科普设施。

(九)政策法规、队伍建设与监测评估。

牵头单位:县科协、县科技局。

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农发局、县水务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文广局、县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县环保局。

工作内容:研究制定我县有关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与措施。建立一支素质优良、胜任各类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师队伍、科普工作队伍和科普产品创作队伍。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大学生、传媒工作者及离退休科技人员参加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发挥其特长优势。?

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通力合作,务求实效。各牵头部门要会同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协调、指导和组织工作实施;探索实施工作的模式、机制,开展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各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并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及时沟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创新方式方法。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高度关注公众科学需求,按照建设创新型社会的要求,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通过召开会议、专家讲课、办班辅导、舆论宣传等多种渠道和形式,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和科普活动,组织和引导公众迅速投入到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中来,全面营造学习、贯彻、落实《纲要》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突出工作重点。针对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共性问题,每年确定一个工作主题,并围绕主题开展工作,做到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抓住科学教育这个关键环节,立足校内外、社区、企业、乡村以及机关等科普宣传教育这个重点,搞好科普资源整合,推动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科技传播主渠道的作用,为贯彻实施《纲要》提供良好舆论导向。

(三)强化队伍建设。注重科学技术传播与普及专业化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各类学校科学课教师、科技传播媒介采编人员等科普设施辅导员等专职队伍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调动在职科技工作者、大学生、研究生以及离退休科技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努力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兼职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四)落实经费保障。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政府和社会投入,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要根据财力情况和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从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承担的实施任务,按照国家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要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五)健全完善机制。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在全县的实施工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协)承担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和落实县领导小组作出的工作部署。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任务和职责分工,发挥优势,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要加大对《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的考核力度,并逐步建立起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监测评估体系和督促检查、奖惩考核制度,确保取得实效。

乡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总结四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xx—20xx)》,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我市学校实际,特制定x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学校艺术教育管理制度,加强学校艺术课程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使我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应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贯彻面向全体学生、分类指导、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方针,遵循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艺术教育,使学生了解我国优秀的民族艺术文化传统和我市区域艺术成果,提高文化艺术修养,增强爱国主义精神;培养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陶冶情操,发展个性,启迪智慧,激发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学校要加强艺术类课程教学,按照国家规定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开齐开足艺术课程。

2、学校开设的艺术课程,要按照艺术课程标准进行教学。

3、艺术课程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关注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和感受能力。

4、艺术科教师要加强学习,开展协作式备课,要有大艺术的综合视野,认真教学,潜心研究,使艺术课程教学的内涵更为丰富。

5、学校要针对当前学校艺术教育和社会文化现象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探索,推动艺术教育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6、学校的艺术课程列入期末考查和毕业考核科目。

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是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面向全体学生组织艺术社团或艺术活动小组,每个学生至少要参加一项艺术活动。

学校每年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因地制宜,举办经常性、综合性、多样性的艺术活动,与艺术课程教学相结合,扩展和丰富学校艺术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学校要充分利用社会艺术教育资源,补充和完善艺术教育活动内容,促进艺术教育活动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艺术实践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组织学生参加街道、社区等单位举办的文化艺术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体验、感悟、提升艺术素质。

加强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校园的整体设计应当有利于营造健康、高雅的学校文化艺术氛围,有利于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

根据需要组织学生参加国家和省、市学生艺术活动。

1、提高对艺术教育的功能、目标以及重要性的认识。艺术教育是学校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和内容,是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包括:艺术类课程教学,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及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艺术教育性质和功能的认识,把学校的艺术教育工作、美育工作作为培养合格人才和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手段,落实在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坚持艺术教育的公平性,让每一个学生都得到艺术的熏陶,提升审美素质。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学校要根据有关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艺术教师,为艺术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教学观摩活动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具有较高思想素质,良好的敬业精神,一定的艺术教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艺术教育能力的专业教师队伍,以科研促进教学,以活动推普及,推动艺术教育跨上新台阶。

3、学校艺术教育要有保障。学校要有一位校级领导主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明确校内艺术教育管理部门,做到艺术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在年度工作经费预算内保证艺术教育经费,设置艺术教室和艺术活动室,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

乡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总结五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体育教师、班主任为成员的组织机构。

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课任老师为副组长,学生干部为成员的组织机构。

大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时间

学校根据本校条件,按年级、班级、学生人数多少,安排活动时间,划分活动地点(或区域)。

①小学组:跳绳

初中组:跳绳、立定跳远。

②运动量:

一、二年级每天跳绳300次以上。

三、四年级每天跳绳400次以上。

五、六年级每天跳绳500次以上。

初一年级每天跳绳600次以上或立定跳远6次以上。

初二年级每天跳绳700次以上或立定跳远9次以上。

初三年级每天跳绳800次以上或立定跳远12次以上。

必练项目练完以后,各校根据训练情况,可自选下列项目练习。

小学组:踢毽子、25米×4折返跑、投沙包等

初中组:25米×4折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跑、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

1、班主任具体组织班级活动,体育教师指导,学生小组长具体负责落实。

2、每个班级根据学生数多少,分成若干组(每组不超过10人),每组推选一名小组长,具体负责,落实登记(详见附表)。

3、全市每一位中小学生必备一根跳绳,初级中学务必画出若干立定跳远场地。

4、每个小组负责落实登记任务的学生,可以轮换进行(一人登记一天)。

5、如果学校场地不足,先安排当天没有上体育课班级进行活动,再安排其它班级进行活动。

6、要保障每个学生每天都能按要求完成训练任务,对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训练的学生要登记造册(如事假、病假、女生例假、天气情况等原因)。

7、初级中学学生可以周一、周三、周五练习立定跳远;周二、周四练习跳绳。

1、有先天性心脏疾病或残疾的学生,不要求参加活动,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活动或休息。

2、运动量及运动强度应循序渐进,从小到大,合理按排。

3、学校必须配有一名能处理突发事件的校医人员,没有校医的学校,可由本辖区(村)卫生所人员兼职。

4、每次活动结束后,一定要求学生进行放松练习,以便能更好地恢复体能。

5、各校在活动中加强安全教育管理,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1、为了能使活动长期有效地开展落实下去,市局将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期进行检查或抽查各校活动开展的情况。

2、对活动思想认识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和校长,市局将视情况对学校进行全市通报、对校长进行批评、约谈直至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

3、每学期各学校必须分年级组织一次跳绳和立定跳远(初中组)比赛,并将比赛结果上报教育股。

4、市局每年组织一次全市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测活动,以检验学生的身体素质和锻炼效果,对成绩比较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乡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总结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xx—20xx—20xx年)的通知》(国发〔20xx〕7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为实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20xx年的目标,进一步安排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制定本实施方案。

自20xx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科学素质纲要》以来,各地区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联合协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较好地实现了全民科学素质目标,为开局和实现20xx年长远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了积极贡献。20xx年我国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3.27%,比20xx年的1.6%提高了1.67个百分点;对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措施的稳步推进,带动了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科学教育和科普活动广泛开展、科普设施不断完善、科普资源逐步丰富、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显著增强,使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联合协作工作机制的建立,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国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不能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主要表现在:面向农民、社区居民、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亟待强化;科普资源整合力度仍然不够,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科普事业投入不足,科普产业培育和发展仍在起步阶段;科学基础教育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进一步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指导方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面向基层、关注民生,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加强领导、开拓创新,推动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目标:

到20xx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显著发展,基本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我国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5%。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深入贯彻落实。突出工作主题,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宣传普及低碳生活、创新创造、公共安全、身心健康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显著提升,城乡居民之间、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居民之间科学素质差距逐步缩小。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逐步完善,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和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促进基本科普服务的公平普惠,公民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创新。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完善,资源集成和有效利用得到加强,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初步建立。动员激励机制不断完善,社会各方面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社会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科普工作与科研、教育、文化等事业紧密结合,联合协作机制不断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根据指导方针和目标,时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结合我国国情,重点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等内容,使未成年人不断提高科学认知水平,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着力提升中小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使中小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研究活动的过程,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与兴趣。

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为农村未成年人特别是女童和留守儿童提供更多接受科学教育和参加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他们独立学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引导未成年人形成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树立科学意识、崇尚科学精神,养成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思考、解决问题的习惯。

措施:

在幼儿园日常教育中融入科学启蒙教育。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利用身边的事物与现象,通过游戏、活动等方式激发幼儿的认知兴趣和探究欲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总结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改革经验,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和评价、考试制度,培育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实施科学等课程标准,提高科学课程和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加强数字技能学习教育,培养学生运用互联网学习和获取信息的能力。进一步推广“做中学”活动的经验和成果,创新科学教育方法,鼓励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提高科学素质。

推进高中阶段的科学教育。鼓励普通高中开设科学教育选修课,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鼓励开设通用技术课程,支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探究能力。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丰富校外和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动员科技和教育工作者开展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发挥科技场馆等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 区)、走进科学殿堂等活动。鼓励学生进实验室、动手做科研、参加科学调查体验。办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等活动,提高各类科技竞赛的质量。积极鼓励地方和民间公益组织开展普及性科技活动,扩大参与面和影响力。面向乡村学生、农民工子女组织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等各类志愿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科学素质、丰富生活阅历、增长见识。

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在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活动中,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自救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周等活动,鼓励学生进行小制作、小发明、小创造,组织开展防灾避险应急演练,设立科普教育长廊、板报,营造师生自由讨论的文化氛围。

建立完善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的衔接机制。总结推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科普教育共建共享试点工作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开展科技馆活动进校园、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等工作,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科普活动。

发挥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鼓励中小学校利用家长会、家校联系会议等形式,对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育儿观念、方法给予指导,提高其科学育儿水平。鼓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进行科学实践活动提供条件,引导其广泛接触自然、社会,培养亲近自然的情感。

分工:由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牵头,中央宣传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广电总局、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气象局、自然科学基金会、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参加。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面向农民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保护耕地、发展循环农业、建设生态家园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推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提高农民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生产、增产增收致富的能力,引导农民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普及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以及适应现代科学文明生活的能力。

提高农村妇女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西部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措施:

建立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农村成人的文化教育机构、农业科教与网络联盟、普通高校、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等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面向农民大力开展科学教育活动。

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科技培训。结合农民创业培训、绿色证书培训、星火科技培训、双学双比、技能竞赛、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百万新型女农民教育培训等活动,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的创业、创新和创造能力。

继续实施农业从业人员培训。面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人员和农村社会管理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水平。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企业岗位实际要求,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订单式培训或定岗培训,使其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或达到上岗要求。鼓励农村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组织有技术、资金和创业意愿的农民开展创业培训,加强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后续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其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支持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总结推广科技特派员、科技入户、科技110、科普之冬(春)、科普大集、专家大院、科技咨询服务站、科技专家和致富能手下乡、科教兴村、科技之光青年专家服务团、“三农”网络书屋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探索科技工作者“常下乡,常在乡”的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节约资源和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等宣传,开展反对封建迷信等科普活动。

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项目、农村清洁工程、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等惠农工程。加强农村基层科普队伍和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工作队等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科普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和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乡(镇)、村等创建活动,推广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先进经验。

健全农村科普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乡镇企业等发展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对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骨干农民、科技示范户、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以及农村各类实用人才开展科普工作培训,重点加强对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发挥乡镇科协、村科普小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在农技服务中的作用,发挥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科普宣传、科技咨询服务作用,组织专家咨询服务和志愿者队伍,形成动员科技人员为“三农”服务的有效机制。

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的科普工作。探索开展科普富民兴边行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农牧民的科学素质。落实国家民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扶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科普宣传品的翻译出版,加强双语科普工作。加强民族地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开展面向少数民族群众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进一步发展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组建民族院校少数民族学生科普志愿者队伍,支持其发挥作用。结合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的科普宣传活动。

分工:由农业部、中国科协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民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林业局、中科院、工程院、气象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措施:

加强对城镇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将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课程及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纳入国家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促进用人单位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

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健全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培训制度。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的就业需求,组织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开展青年岗位能手活动、中国青年就业创业行动,推进进城务工青年订单式技能培训,组织青年技能训练营,鼓励青年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深入实施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广泛开展妇女岗位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激励妇女在工作岗位建功成才。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新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建立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法制建设,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和科学素质的全面提升。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开展日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举办面向职工的专题讲座,组织职工技能竞赛和同业技术交流,广泛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等群众性技术革新活动,组织专家团队深入乡镇企业和国有大型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在企业内部刊物、广播、闭路电视、局域网络上开办科普专栏,设立科普橱窗、职工书屋等,充分利用有关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建设科普宣传阵地。加大面向科技工作者的健康知识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心理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关注进城务工青年的情感需求和心理问题,着力加强对务工青年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分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安全监管总局牵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卫生部、广电总局、中科院、工程院、气象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参加。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提高科学素质贯穿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选拔录用、教育培训、综合评价全过程,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执政的能力,增强公务员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措施:

加强规划,把提高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按照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部署,落实各级各类干部培训规划,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重点培训市县党政领导、地方和部门各级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等科技管理人员。

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学习。在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将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战略思想以及我国科技发展规划作为重要内容。在组织培训、自主选学和在职自学中,强化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学习。组织开展院士专家西部行等活动,开展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内容的宣传教育。

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选拔录用、综合评价中体现科学素质的要求。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在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选拔任用考试大纲和题库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内容。研究制订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

依托各类干部培训院校,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培训。将科学素质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中。在全国干部培训教材建设中,加强科普内容的编写和使用。

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及现代科技知识。继续办好院士专家科技讲座、科普报告和专题科普讲座等各类科技知识讲座和报告。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场所实地参观学习。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编辑出版科普读物。

加大宣传力度,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营造良好氛围。推出一批注重科学素养、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典型,宣传其好做法、好经验。落实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宣传工作的意见》,大力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

分工: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中央宣传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卫生部、中科院、社科院、气象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参加。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社区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激发社区居民提高科学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措施:

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发挥社区教育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服务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面向老年人、妇女、少年儿童开展科学、安全、健康生活等宣传和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资源,获得有益知识,拒绝不良信息。面向农民工开展提升自身素质、适应城市生活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提升社区科普能力。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充分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建立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发挥其科普功能。结合社区信息化建设,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型传媒的科普宣传功能。健全街道科协、科普协会和社区科普小组等网络组织。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开展科普示范街道、社区、楼宇、家庭等创建活动。

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整合社区及周边科普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和部队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

分工:由中国科协、全国妇联牵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民委、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中科院、社科院、气象局参加。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

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

加强教材建设,改进教学方法,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

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根据需要建设新的科学教育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措施:

大力提高教师的科学素质。鼓励高等师范院校和有关高校增设科学教育相关专业,着力培养科学教育的专门师资。在职教师培训增加科学教育内容,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广泛开展中小学科学教师之间的业务交流,提高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以县及县以下幼儿园、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为重点,加强科学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逐步完善科学教育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办法。

建立健全科技与教育结合、共同推动科学教育的有效模式。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参与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和科学教师培训。继续实施科教合作共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系统项目。推动有条件的中学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

提高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材质量。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标准,进一步提高科学课程教材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直观性和吸引力。将科普工作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学生创新创造能力,将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根据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加强各类人群科学教育培训的教材建设。重视少数民族文字的教材编写和音像类教材的开发制作。

改进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学方法。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广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与先进教学理念,增强教育教学效果。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科学教育培训,改革与探索成人教育教学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的基础条件建设。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中小学科学仪器、教具、图书等基本达标,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继续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支持和鼓励现有科学教育网站扩大科学教育资源。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动员大学、科研院所、科技馆、职业学校、成人的文化教育机构、社区学校等公共机构对公众进行分类教育和培训。

分工:由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农业部、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气象局、自然科学基金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参加。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任务:

繁荣科普创作。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时代发展脉搏,适应国家、社会和公众的需要,注重科学与艺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结合,创作开发一批优秀科普作品。

集成国内外科普资源及信息,建立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基本科普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促进科普资源开发、集散和服务的社会化,发挥市场机制引导作用,积极推动科普产业发展。

措施:

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挂图、图书、展览、影视作品、文艺节目等科普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认知度。推动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制作的优秀科普电影、电视节目在基层播放。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优秀科普产品,带动我国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激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的科普创作热情,把科普作品纳入业绩考核范围。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促进各类科研项目成果的传播和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产生的创新成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积极探索将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紧密结合的新途径,充分发挥科技社团联系科技工作者及科普创作团队的作用,选择适宜向公众传播的科技成果,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将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

加强科普资源的开发、集成与共享。开展主题科普展览巡回展出活动,推动展览和展品在各类科普场馆、设施、服务机构之间交流。推动科普资源包开发,集成各种科普展览、教育和活动资源,供广大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图书馆、文化馆、科普活动站等场所和学校、农村、城镇社区等基层单位共享使用,为其开展科普工作提供公共指导和服务。促进科普展教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教学、综合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相衔接。加强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展教资源的支援力度。建立应急科普资源开发与服务机制。

制定科普资源开发共享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科普资源开发和共享的指导和规划,不断优化科普资源的内容和结构。探索科普产品的新形式,开发适用于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需要的新型科普资源。

建立全国科普资源及信息的共享交流平台。以中国数字科技馆等优秀科普网站为平台,建立动员激励机制,通过分散存储、集中服务等形式,推动全社会优质科普资源集成共享。

—推动科普产业发展。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的引导、优化和调节作用,推动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集散和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制定科普产品技术规范和设计制作机构资质认定办法等,促进科普产业的良性发展。举办科普产品博览会、交易会,及时发布科普场馆建设和科普活动信息,为企业及其他社会机构搭建交流和服务平台。推动科普出版、科普旅游馆(园)、科普展览展品开发制作、科普玩具、科普教育与科普游戏软件、营利性科普网络等科普产业发展,逐步建立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

分工:由中国科协、科技部牵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林业局、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气象局、自然科学基金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参加。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任务:

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

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质量。

措施:

制定鼓励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的政策措施。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更多喜闻乐见的科技节目并增加播出时间,出版单位增加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性报纸增加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建设科技专栏。中央主要新闻媒体确定专人负责科技宣传工作,设立科技宣传专门机构。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扶持科技宣传报道做大做强。推动各类大众传媒机构参与科普产品的开发和制作。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等科普产品在农村和边远地区、民族地区的发行和使用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宣传联席制度的作用,统筹协调科技宣传工 —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各媒体配备一定数量的科技记者,专门负责科技宣传报道。吸收自然科学类专业毕业生充实科技宣传报道队伍。加强科技宣传报道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科技宣传报道编辑记者集中学习培训。组建科技宣传专家库。推动科技社团与媒体交流互动,定期举办科学家与媒体交流活动,提高媒体从业者客观准确报道最新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科技背景的社会热点话题以及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推动形成一批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科普出版机构。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开辟科技宣传专栏或专题节目,定期进行科技宣传报道。各地各类新闻媒体参照中央媒体做法,开设专题、专栏或专版,加大科技宣传报道力度。

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的新技术和新形式。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开设科技宣传专栏。培育、扶持若干有较强吸引力的品牌科普网站和虚拟博物馆、科技馆。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游戏软件。发挥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科普联盟的作用,促进网站之间开展科技传播的交流与合作。

分工:由中央宣传部牵头,教育部、科技部、农业部、广电总局、中科院、社科院、气象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参加。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任务:

大幅度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能力,增加公众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

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形成较为合理的全国整体布局。

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的保障体系。

措施:

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宏观指导。落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xx—20xx—20xx年)》。研究制定科普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认定办法、管理条例及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发布科普基础设施发展报告。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各地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

积极发展科技馆。按照《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对不具备展教功能或不能充分发挥科普作用的科技馆进行必要的更新改造。积极推动科技馆在全国的合理布局,重点在市(地)和有条件的县(市)发展主题、专题及其他具有特色的科技馆。创新理念,加强展览和教育活动的设计策划,增强科技馆的教育功能,提高各级各类科技馆的重复参观率。加强对科技馆运行的规范管理,开展科技馆评级和绩效评价。

建设各类专业科技博物馆。鼓励和推动有条件的研究机构、大学、企业和具有重要资源的城市,因地制宜建设和发展一批专业或产业科技博物馆。充分利用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或企业闲置淘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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